去年僥倖入圍了popo原創的兩岸文學pk大賽,讓我對於轉型當個小說家有莫大的興趣,花了一年研究古今中外各種不同類型的小說,倒也給我得個一點小小心得:「這小說要成功,一開始那三步驟可省不得。」

 

是哪三步驟呢?分別是好奇、興趣、入戲。而且還得在前三個章回完成,不然這小說可能上不了出版編輯的心裡,恐怕進了紙屑簍裡。

 

我講這個道理,也有人提過類似的,不過很少說得在前三個章回裡完成,但依我這個教行銷學的老師來看,還非得在前三章回完成不可。試想,假使金庸寫段屁文小說,你可能因為諱於他老人家的大名,還會讀完之後,覺得自己才疏學淺,不敢妄自批評;但如果同一篇文,換上個一個不知名的作家,您看前三回不知所云,還不破口大罵?可能第一篇引不起看下去的興趣,就直接放會書店的架子裡,敬謝不敏了!

 

這第一章回說是引起興趣,那也太過於勉強,畢竟總不能第一章回就寫個萬把字吧?一本小說最多十幾萬字成一本,就算那字多點的,超過二十萬字以上還不換冊?(二十多萬字大概就300多頁了,那有誰會買個超過400頁的這種小說當消遣?又不是買教科書?)

 

所以第一章回在一萬字上下算很正常,通常都是以下,而不是以上。(當然大部頭的例外,比如金庸、魔戒都是超過萬把字…。)

 

要在這一萬字左右引起讀者的興趣,那還真是難度很高。所以,我發現大部分的暢銷作家都是先拋根骨頭,引起讀者的好奇。

 

說起這好奇,還有很多層次:有懷疑、有好奇、有驚奇,還有那偷窺的感覺

 

比如知名的痞子蔡的成名作《第一次親密接觸》,那開頭寫個沒女人緣的研究生接到一個網路女子的來信…,這可就兼具了好奇與偷窺的感覺…。

 

而那哈利波特第一集《神秘的魔法石》,裡面用了一隻看地圖的貓來讓讀者懷疑,再用不信邪的杜里斯姨丈來襯托,引起懷疑讀者的身分認同,那則是懷疑類的大作。

 

魔戒則用失蹤的哈比人巴金斯帶回龐大的財富,當作驚奇的序曲…。那金庸大俠更常常用一場文爭武鬥當作開場時眼花撩亂驚奇的序幕,無論天龍八部、射鵰英雄傳、神鵰俠侶、倚天屠龍記、鹿鼎記…經常改編成電視、電影的名著皆是如此。

 

沒有這第一章回的骨頭,那讀者很難翻到下一章回。

 

而這第一章回的骨頭還分那冷冷清清落幕的懷疑,和熱熱鬧鬧的登場兩類。也就是初登場角色的數量和劇情內心戲的多寡。

 

最近創作的小說好像流行那獨白戲開場的多,當然也不是不可以,但如果登場就一個人,沒主題的東想西想,那應該也是不知所云、莫名其妙吧?那痞子蔡就是獨白開場,但隱居主角腦袋裡的女主角、心裡害怕的恐龍網友可沒少,雖是冷清落寞,倒也吸引了讀者想知道那女主角容貌的好奇,不是嗎?有的朋友寫了很多獨白戲,但是刪掉也不可惜,既不影響主戲,也不牽扯後頭第二章回的發展,那不如整章回刪掉算了!有人說,那是伏筆,埋在後頭的重要線索,但是第一、二回都沒讓人好奇、興趣,哪有機會看到後面那後頭精彩的發展?

 

除了冷清落幕的路線以外,那金庸大俠就是熱鬧登場的高手,可以一開始劍棒齊飛,也可以說到兩軍交戰、血流成河,絕不冷場,卻又能引發那驚奇,繼續被騙得讀下去。

 

第一章回引發好奇,那第二章回通常得引起讀者興趣。要說這段,得先談談分眾市場。這小說好歹有主題,小說家不可能全都包成了大雜燴,一會兒這武林高手架著太空梭、又趕忙談情說愛、寬衣解帶,接著又成仙成佛,普渡眾生。我看那個讀者會讀完,應該不是瘋了,就是生活壓力太大,快崩潰了,要打那0800-788-995(0800-請幫幫-救救我)自殺防治專線。

 

所以第二章回就是設定那讀者會感興趣的主題。知名的例子就是那金庸大俠佔了武林盟主的寶座,這倪匡大師則搶了科幻大師的名號,那後頭的人要出頭,只好另闢蹊徑。這《尋秦記》的黃易搶了穿越架空武俠的位子,那《誅仙》蕭鼎則佔了神仙奇緣的武俠路線,最後頭的月關的《回到明朝當王爺》雖然想搶穿越架空的寶座,可也只得設定在官場現形記,而不是那武林比武大賽。

 

第二章回的興趣有這場景的設定、主角的最初個性,和讓人可以接受的遭遇。就像那倪采青寫的《變身暢銷小說家》裡所說的;「主角不是平凡人的描寫!」

 

沒有這第二回延續好奇的的興趣舖陳,那就掌握不了讀者的基本盤,也就很難說能影響其他眾多的讀者。

 

當然這興趣,我沒辦法說的多清楚,因為青菜蘿蔔各有所好,比方這月關《回明》裡的「九城尋醫」、「法場救夫」、「喪事大辦」…可是讓我淚漣漣,感動到哭得死去活來。但咱家夫人看完,一句「沙豬」,可把那小說裡「興趣」的情緒一抹而光。

 

所以我才會說這興趣得看分眾市場而定,得看作家是把自己放在哪個定位來看。這市場雖然不是一成不變、民意也如那流水,但是總得給自己喜歡寫的題材找個市場方向,不能老是自己寫歡喜的,如果小說是自己寫爽的,那不如寫日記算了,對吧?雖然倪采青這《變身暢銷小說家》這序言裡說:「寫自己喜歡的。」但她後頭也提到「得讓讀者認得你的聲音」,這沒有讀者、沒有市場,一股勁寫自己喜歡、看得懂的,那…那…叫小說家嘛!

 

有了興趣,開始得讓讀者入戲,這第三章回,不一定能讓讀者認同那主角,但是總能激起同情、認同感之類的,再好點的還能讓讀者覺得似曾相似,故事好像舊地重遊一般,只是這結局是否會和自己一樣,那就得繼續看下去了。

 

現代小說裡痞子蔡的網路文學算是翹楚,你看那宅男多少,而且不是都窩在電腦前看網路、交網友?看能不能有個白雪公主、灰姑娘,垂憐自己這隻青蛙王子?(還是癩蝦蟆?)不然至少也能弄個非恐龍一夜情之類的。

 

所以啊!你看那痞子蔡的第三回,沒幾個字,就已經把女主角出場前,男主角的情緒描寫的很透徹,那宅男讀者們,讀了哪個不入戲?

 

聽說那喜歡的女孩們,也是因為偷窺了男生約網友的心態,而非常捧《第一次親密接觸》的場。(我是聽幾個女學生說的,也不知準不準,拿來湊個字數,說不對,請各位大姐、小妹多包涵。)

 

當然啦!一部成功的小說還有其他要素,包含後面故事盪氣迴腸的安排、曲折離奇的布局,外加扣人心弦的情節。但一開頭,我發現這三章回的好奇、興趣、入戲則是市場派暢銷小說不可或缺的元素。

 

這是小弟一年多來東看看、西摸摸的小小心得,談不上嚴謹研究,就是以自身行銷的教學背景來分析幾個觀察心得,抬不上檯面,就只是分享,如此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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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